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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宝鸡西虢建筑公司、宝鸡大地建筑公司和宝鸡丰华建筑公司招投标资格的函

宝市建规函字[2008]08号


各县区建设局、高新区管委会、市招标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市建规发[2008]54号文件要求,宝鸡西虢建筑公司等三个施工单位及时组织全公司力量完成了施工现场整改工作。在企业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督机构逐级验收签章的基础上,市局于二00八年八月八日组织检查组检查验收。检查组认为,宝鸡西虢建筑公司等三个施工单位都能及时整改,基本达到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要求。同意恢复宝鸡西虢建筑公司、宝鸡大地建筑公司和宝鸡丰华建筑公司招投标资格。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要求朝阳花城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文明施工。要求全市建筑行业所有的建筑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做到市场行为规范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内部管理信息化、监控手段科学化,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建设国家节水型城市再做贡献。


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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